
- 南昌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Nanchang Municipality

南昌市、縣、區婦幼保健院。
“贛服通”APP或通過江西政務服務網進行辦理。

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前往“贛服通”APP。

居住地或戶口所在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
前往“贛服通”APP。

| 【出生醫學證明申請材料】 | 結婚證、父母雙方身份證、寶寶名字、出院記錄(母嬰卡或其他產檢卡也可帶上)。 |
|---|---|
| 【戶口登記申請材料】 | 1.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 2.嬰兒出生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 3.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服務證(加蓋街道計劃生育部門準予入戶章); 4.在外地出生的嬰兒,還應有嬰兒生母單位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證明。 |
| 【新生兒參保申請材料】 | 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父母身份證原件。 |
| 【預防接種證申請材料】 | 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 |
| 【線下渠道】 | 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 |
|---|---|
| 【線上渠道】 | 可以通過“贛服通APP”進行線上申請 |
| 通過“贛服通”申領落戶所需的電子證照,然后在“婚育戶一鏈辦”模塊申請新生兒落戶登記,系統將自動調取落戶所需的新生兒父母電子結婚證、居民身份證電子憑證、居民戶口簿電子憑證以及新生兒電子出生醫學證明; |
| 新生兒落戶通過網上辦理成功后,申請人于15日內到落戶地派出所打印居民戶口簿,并提交出生醫學證明副頁,完成出生落戶登記。 |
| 新生兒出生后90天內由監護人按相關規定辦理參保登記,按規定繳納出生當年居民醫保費后,自出生之日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均可納入醫保報銷; |
| 新生兒出生90天內由監護人按相關規定辦理參保登記時,如已到新生兒出生次年居民醫保征繳期的,監護人也可選擇只繳納出生次年居民醫保費,按規定繳費后,出生次年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可納入醫保報銷,但出生當年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
| 新生兒在出生90天后由監護人按相關規定辦理參保登記時,按普通居民參保繳費及待遇享受政策執行。 |
| 【南昌市本地出生的兒童】 | 醫院產房給予接種乙肝疫苗第1針,出生半個月內持戶口簿(流動兒童家長持暫住證)、出生證明、第一針乙肝苗接種證明和預防接種告知手冊到戶口所在地(流動兒童則到居住地)的計劃免疫接種門診辦理預防接種手續,領取預防接種證,醫生根據您孩子的月齡安排孩子以后的預防接種。 |
|---|---|
| 【兒童流入南昌市半個月內】 | 家長及時持暫住證及相關材料到居住地計劃免疫接種點辦理預防接種手續。若在原籍或其他地方已打過預防針,應提供以前的預防接種史,根據情況繼續接種或補種各種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