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財政局2018年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南昌市財政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南昌市財政局2018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財政局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南昌市財政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有關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研究財稅發展戰略,擬定市與縣(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2.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任務。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全市決算。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市對縣(區)的轉移支付制度。
3.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罰沒物資及罰沒收入。管理財政票據。按照國家和省彩票管理有關法規和政策,制定我市相關實施細則,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4.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采購制度并監督管理。
5.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6.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并組織執行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7.負責辦理和監督市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9.參與研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在南昌貸款的有關業務。
10.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11.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12.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13.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2個,包括南昌市財政局本級,南昌市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南昌市財政局票據管理中心、南昌市注冊會計師管理中心、南昌市財政局會計委派服務中心、南昌市會計考試服務中心、南昌市財政局信息中心、南昌市財政局招待所、南昌市財政局大樓管理處、南昌市財政預算編制和資產管理中心、南昌市財政局績效評價管理辦公室、南昌市涉稅信息管理辦公室。
本部門2018年年末編制人數227,其中行政編制116人,事業編制111人;年末實有人數324人,其中在職人員217人,離休人員5人,退休人員102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財政局部門2018年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財政局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收入總計40307.17萬元,其中上年結轉和結余19111.51萬元,較上年減少11.21%;本年收入合計21195.66萬元,較上年減少48.12%,主要原因是:南昌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減少。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21062.60萬元,占99.37%;其他收入(含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上級補助收入)133.06萬元,占0.63%。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支出總計40307.17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35484.14萬元,較上年增長36.67%;結余分配10.49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4812.54萬元,較上年減少75.24%,主要原因是:南昌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減少。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5238.19萬元,占14.76%;項目支出30245.96萬元,占85.24%。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1571.62萬元,決算數為40148.3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86.12%,主要原因是南昌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減少。
按功能分類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516.41萬元,決算數為7730.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8.6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為356.76萬元,決算數為450.0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6.16%;城鄉社區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4501.73萬元,決算數為27022.6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86.34%;農林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萬元,決算數為20.4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12%;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為192.72萬元,決算數為201.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67%;其他支出年初預算為0萬元,決算數為5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按經濟分類科目分:工資福利支出4252.72萬元,較上年增加113.36%,主要原因是獎金在本科目中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430.19萬元,較上年減少15.01%,主要原因是壓縮公用開支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07.64萬元,較上年減少85.51%,主要原因是獎金在工資福利支出中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3.94萬元,較上年增加42.24%。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194.49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4252.72萬元,較2017年增加113.36%,主要原因是獎金在對本科目中支出。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430.19萬元,較2017年減少15.01%,主要原因是壓縮公用開支等;。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507.64萬元,較2017年減少85.51%,主要原因是獎金在工資福利支出中支出。
(四)其他資本性支出3.94萬元,較2017年增加42.24%,主要原因是辦公用品開支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75.45萬元,決算數為5.1萬元,完成預算的6.76%,決算數較上年下降61.36%,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萬元,決算數為1.95萬元,完成預算的32.5%,決算數較上年減少67.23%。主要原因是:局領導出國減少。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0.6萬元,決算數為1.6萬元,完成預算的3.94%,決算數較上年增加190.9%。主要原因是:會計準則變更,不同地區相關部門互相學習。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5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8.85萬元,決算數為1.55萬元,完成預算的5.37%,決算數較上年下降76.87%。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各下屬單位公車封存上交。
六、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276.41萬元,較上年減少8.7%,主要原因是:壓縮公用開支。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89.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2.3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1.26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5.9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9.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18年,我局組織對19個項目,涉及金額2665.93萬元進行了預算績效評價,均按要求編制了績效目標申報表,績效評價結果顯示,所有項目支出績效情況較為理想,達到了項目申請時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四)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17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五)行政運行:反映各級財政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各級財政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七)財政國庫業務: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八)事業運行:反映財政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九)其他財政事務支出:反映財政事業單位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十)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十一)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十二)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十三)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十五)購房補貼: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十六)“三公經費”:反映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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