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鄉規劃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南昌市城鄉規劃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城鄉規劃局部門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南昌市城鄉規劃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南昌市城鄉規劃局為市政府主管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工作的工作部門,系全額預算撥款的行政單位。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規劃、鄉鎮規劃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組織擬定全市有關城市規劃、鄉鎮規劃的地方性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并依法對各類規劃成果進行審核、報批。負責組織或配合其他相關部門編制專項規劃。
3.負責對全市城市規劃實施統一管理,依法對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線工程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負責指導和協調我市行政區域內的縣及鄉鎮開展鄉鎮、村規劃工作;負責指導編制縣域城鎮體系規劃、村鎮規劃及村莊規劃。
5.負責依法對全市城市規劃區內已審批的各項建設工程進行批后規劃管理;負責全市規劃管理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6.負責城市規劃檔案的收集,按規定移交給市城市建設檔案館進行整理、保護并提供使用。
7.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級、本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8.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四個,包括局本級和南昌市城市規劃研究信息中心、南昌市交通規劃研究所、南昌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辦公室三個所屬事業單位。
本部門2018年年末編制人數80人,其中行政編制54人,事業編制26人;年末實有人數105人,其中在職人員92人,退休人員13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1:附表1-9)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收入總計8925.19萬元,其中上年結轉和結余699.69萬元,較上年下降50.8%;本年收入合計8225.50萬元,較上年下降54%,主要原因是:規劃編制費專項經費減少。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8143.36萬元,占99%。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支出總計8925.19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8034.12萬元,較上年下降48.8%,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年末結轉和結余891.07萬元,較上年增加23.6%,主要原因是:財政下達資金較晚形成結轉。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1743.19萬元,占21.7%;項目支出6290.93萬元,占78.3%。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811.55萬元,決算數為8843.0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88%。其中: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91.66萬元,決算數為91.6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二)城鄉社區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645.49萬元,決算數為7805.2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74.3%。主要原因是追加了規劃編制專項經費。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74.40萬元,決算數為83.4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2%。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689.34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1306.04萬元,較2017年增長36.4%,主要原因是:工資調標及新考入人員增加。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314.94萬元,較2016年下降3.3%,主要原因是:委托業務費減少;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9萬元;
(四)其他資本性支出67.46萬元,較上年增加207.6%,主要原因是:辦公設備購置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4.90萬元,決算數為10.75萬元,完成預算的23.9%,決算數較2017年下降43%,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8萬元,決算數為7.88萬元,完成預算的28.1%,決算數較2017年下降40.3%。主要原因是:今年出國任務減少。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0萬元,決算數為0.58萬元,完成預算的5.8%,決算數較2017年下降1.6%。主要原因是:今年來函到我局業務交流的兄弟城市比去年少。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9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90萬元,決算數為2.29萬元,完成預算的33.1%,決算數較2017年下降54.7%。
六、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152.37萬元,較2017年下降18.8%。主要原因是委托業務費減少。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981.7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62.03萬元、占采購支出總額的3.3%;政府采購工程支出34.93萬元、占采購支出總額的0.7%;政府采購服務支出4784.76萬元、占采購支出總額的96%。其中: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870.4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77.7%,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68.6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3.4%。
八、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其中,其他用車2輛為下屬單位業務用車。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涉及項目數量六個,項目總金額4773.73萬元(不含2017年以前的專項資金547.64萬元)。
組織對南昌市城鄉規劃局、南昌市城市規劃研究信息中心、南昌市交通規劃研究所、南昌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辦公室等4個單位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6231.2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748.99萬元。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我部門今年在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2018年度規劃編制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2018年度規劃編制項目績效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2018年度規劃編制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91.56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4782.75萬元,執行數為4488.09萬元,完成預算的94%。主要產出和效果:2018年度規劃編制項目中共計26個子項目,除需跨年度實施的規劃編制項目外,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所有項目年度工作計劃。通過完成多方面規劃編制項目,以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完善城市綜合功能為抓手,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發揮城鄉規劃的調控引領作用。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一是項目執行方面,由于規劃編制項目的特殊性,大多數項目都集中在年度支付,因此項目執行存在年初松年底緊的情況。二是政府采購方面,政府采購系統不支持方案比選采購,對于概念性、需要集思廣益、引進外地先進理念的規劃編制項目,按照政府采購方式進行,操作層面存在較大困難。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強化績效運行監控機制,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控,把握項目執行進度,定期召開項目推進會,高位推動項目實施。二是順暢項目執行溝通機制,加強與市財政局在項目政府采購和資金撥付方面的溝通和協調,提高效率。(表格詳見附件2: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18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
(三)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五)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反映城鄉社區、名勝風景區、防災減災、歷史名城規劃制定與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六)其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反映其他項目以外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支出。
(七)城市建設支出: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村飲水、環境、衛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九)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十)其他城鄉社區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鄉社區方面的支出。
(十一)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十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十三)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十四)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十五)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六)購房補貼: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的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十七)“三公經費”:反映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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