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經開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統一規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政策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0〕35號)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調整南昌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比例政策通知如下:
1、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用起付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調整為:一級醫療機構95%、二級醫療機構90%、三級醫療機構85%。
2、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執行。我市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南昌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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