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南昌市落實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責任”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以進一步強化全市校園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切實提升全市校園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實施細則》出臺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當前,我市校園食品安全形勢總體平穩,但仍然存在一些相關責任落實不到位的情況,食品安全衛生和營養健康方面的問題還偶有發生,亟須加強校園食品全鏈條的責任落實和各環節的規范管理。
黨的二十大報告將食品安全納入總體國家安全觀體系,國務院食安辦連續兩年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專項行動。省人民政府印發了《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強化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責任”的指導意見》對校園食品安全責任落實提出明確要求。制定出臺《實施細則》,旨在將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校園食品安全決策部署,轉化細化為可操作、可落地的具體政策和工作舉措,推動建立覆蓋屬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學校、企業的全鏈條責任落實體系,精準定位、及時防范校園食品安全風險,更好守住校園食品安全底線。
二、制定《實施細則》的主要特點是什么?
一是針對以往有要求但無配套措施的予以細化。起草過程中,注重對標對表,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進行了緊密對接,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對以往相關文件中有具體規定、但無配套措施的工作事項,結合實際予以細化、實化,做到任務一致、行動一致。
二是以“清單化”的方式明確各方責任。通過拉清單、列任務、提要求,進一步厘清了學校主體責任、主管責任、監管責任、屬地責任的職責邊界,明晰了推進落實的工作標準,推動各責任主體自覺知責明責、履責盡責,實現對學校食品安全的全方位、全過程、全鏈條監管,有效增強齊抓共管合力。
三是將考核獎懲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實施細則》特別強調,將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納入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教育督導評估體系、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評議考核體系、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考評體系、民辦學校年檢、食育樣板學校建設等范疇,相關考核結果作為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考核獎懲、晉級晉升的重要參考,抄送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
三、《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實施細則》共分7章51條,針對我市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責任”,明確了總體要求、規定了主要任務、落實機制和保障措施。
第一章:總則。共包含2個條款,明確了總體要求,規定了校園食品安全“四方責任”定義和適用范圍。
第二章: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共包含22個條款,主要內容一是明確了責任主體,即學校、委托的集中用餐經營服務方、超市等校內食品經營者為責任主體;二是規定了責任落實機制,學校負責建立健全并落實有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保證食品安全;三是強調了公益性定位和“零租賃”要求,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從學生食堂盈利、侵占學生利益;四是規定了加強“互聯網+明廚亮灶”智慧監管,強化“人防+技防”模式,提升管理質效;五是提出了統籌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堅持同步推進,倡導形成健康科學的飲食習慣。
第三章:主管部門行業管理責任。共包含8個條款,主要內容一是明確設置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所管學校食品安全;二是建立具體管理舉措,比如將校園食品安全納入年度重點工作及考核,定期開展所管轄學校食品安全檢查巡查,強化所管轄學校食堂改造升級投入保障等;三是規定行業管理部門加強橫向聯動、縱向貫通的治理格局,完善常態推進、長效管理的工作機制,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
第四章:市場監管部門監管責任。共包含8個條款,主要內容一是強化事前監管,嚴格食品經營許可審批,配合推進食材溯源體系建設,把好校園食品安全“源頭關”。二是強化事中監管,明確每年聯合相關主管部門開展不少于2次全覆蓋檢查,組織校園食品專項監督抽檢和快檢,對學校食品安全從業人員開展不少于40學時的培訓并組織考核,扎實推進全市學校食堂風險評級。三是強化事后監管,每學期向主管部門和包保干部通報監管執法及監督抽檢情況,對校園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推進“行刑銜接”“行紀銜接”和信用聯合懲戒,依法對相關經營主體實施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第五章:屬地管理責任。共包含4個條款,明確縣區級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區域內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以及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明確了屬地管理責任與其他責任的區分。
第六章:組織保障。共包含6個條款,主要內容一是要統籌資金支持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食堂基礎設施建設、設備運行和人員經費,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對學校食堂的用電、用水、用氣價格及稅收優惠等政策。二是要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建設,整合監管力量,優化監管機制,提高監管、執法隊伍專業化水平,保障監管、執法部門依法履職必需的經費和裝備。三是要將校園食品安全納入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各項考核評議,強化考核“指揮棒”作用。
第七章:附則。共包含1個條款,規定《實施細則》從2024年12月22日起施行。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組織對《實施細則》進行全面宣貫,對重點內容和主要問題進行詳細解讀,幫助各相關部門和市場主體吃準吃透政策要求,抓好貫徹執行。
二是組織有關單位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建立完善自身責任落實工作制度,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的組織保障,增強跨部門協調聯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實施細則》的指引作用。
三是鼓勵積極開展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標準化、信息化、精細化探索,提升校園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水平,形成具有示范意義和推廣價值的典型模式。
五、政策咨詢
解讀單位: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聯系電話:0791-88560068
咨詢人:徐文迪
咨詢時間: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贛公網安備 3601080200005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