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地球村計算機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已依法受理申請人胡顯鵬訴被申請廣東地球村計算機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的勞動爭議案(案號:西勞人仲案字〔2025〕第1292號),申請人的仲裁請求為1.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2025年7月與2025年8月的工資6300元;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協商好的離職補償金4300元;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返還2025年6月開始降薪15%的工資1520元因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本委采取直接送達、仲裁專遞送達等方式均無法送達本案的仲裁文書,依照《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案的答辯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通知書、申請書副本等仲裁文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答辯期限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十日內,未提交答辯材料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本委開庭時間定于2026年1月16日10時30分,(地點: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綜治中心二樓仲裁庭)開庭審理此案,逾期不出庭的,將依法缺席審理和裁決。
特此公告
南昌市西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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