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博文:
你認為南昌市公安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向本府申請行政復議。因多次撥打你的電話停機,電子送達的文件未被點擊簽收,郵寄送達亦被退回,且本案無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將《行政復議決定書》洪府復字〔2025〕1245、1246、1247、1248號送達給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八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之規定,依法向你公告送達上述材料。請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到本府領取上述復議材料,逾期則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0791-83884740
南昌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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