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安國:
你不服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西湖區慕尚化妝品工作室(個體工商戶)”舉報事項不予立案決定向本府申請行政復議。因多次撥打你的電話未接通,電子送達的文件未被點擊簽收,郵寄送達亦被退回,且本案無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將《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洪府復字〔2025〕1136 號送達給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八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之規定,依法向你公告送達上述材料。請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到本府領取上述復議材料,逾期則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0791-83884740
南昌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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