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2025年10月(第1批)病殘津貼
初審情況公示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病殘津貼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72號)、《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病殘津貼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贛人社字〔2025〕55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經初審,以下人員符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病殘津貼申領資格,現將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3日(不少于5個工作日),請社會各界進行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0791-12333
南昌市2025年10月(第1批)申請辦理病殘津貼人員
基本情況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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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待遇領取地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及日期 |
申請病殘津貼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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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山湖區 |
熊強 |
男 |
1982年12月 |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025年8月27日 |
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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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昌市 |
喻東華 |
男 |
1967年3月 |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025年8月27日 |
2025年10月 |
備注:
1.在參保人員本人生活或工作的場所進行公示時,只公示參保人員本人相關情況,同批次其他人員不公示。
2.參保人員如屬于單位就業的,由所在單位公示;沒有就業單位的人員,由所在社區公示。
3.在參保人員工作單位或生活社區進行公示的,由人社行政部門出具公示材料,材料一式兩份,一份用于實際公示,一份由單位或社區簽署公示結論,加蓋公章后返還人社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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