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昌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十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養犬管理按照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實行分類管理。本市市區和市人民政府劃定的其他區域以及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規劃區為重點管理區,具體范圍由市、縣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布,實行動態調整。重點管理區以外的其他區域為一般管理區”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現將贛江新區直管區納入南昌市養犬重點管理區范圍的區域及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具體區域
(一)新祺周管理處:濟生社區、杏林社區、錦繡家園社區、桑藥社區、江夏社區以及樟坪、漢坪、慈菇村(贛新大道以西,福銀高速以東,金匱二路以北,架子山以南的合圍區域)。
萬福村、烏石村、南坪村、長興村(除架子山外)、下泥村、橋南村、橋北村等區域不納入重點管理區范圍。
(二)儒樂湖管理處:名仕社區、綠星社區、萬創社區(儒樂大道以北、金山大道以東、福銀高速以南、贛江岸線以西和空港大道以東、贛江岸線以西、儒樂大道以南、建業大道以北的合圍區域)。
二、養犬人應盡快為劃定為重點管理區內的犬只辦理養犬登記。對不符合辦理登記條件的犬只,由養犬單位和個人自行妥善處置,不作處置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三、本通告內容自2024年9月23日起實施。
附件:贛江新區直管區養犬重點管理區域示意圖
2024年8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贛江新區直管區養犬重點管理區域示意圖

(新祺周片區)
(儒樂湖片區)






贛公網安備 3601080200005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