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編制,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附表共9部分組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南昌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cnwzdh.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南昌市民政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會展路199號紅谷大廈a座4樓;郵編:330038;電話:0791-83986710;傳真:0791-83986711;電子郵箱:511477223@qq.com)。
一、概述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制
我局高度重視,把推行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大力倡導求真務實作風,轉變政府職能,服務社會、方便群眾,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實踐科學發展觀的一件大事、實事來抓。今年我局及時調整了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其他局領導任副組長,機關各處室負責人擔任成員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局辦公室負責信息公開的具體事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施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相關要求,定期召開信息公開工作專題會議,推進、指導和監督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將抓好政務公開工作作為轉變職能、轉變作風的重要工作內容,列入了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加強工作協調,落實工作經費,確保了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展開。全系統已經形成了領導到位、機構健全、職責明確、分級負責、逐步推進的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二)完善公開制度,加快政務公開工作規范化
為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制度規范,我局在原有的工作機制和制度規范上作了相應的調整,圍繞老百姓最關心和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依據涉及民政工作的81項法規政策和地方規范性文件,對民政系統承擔的職能任務,進行綜合歸納,逐步建立了一套切合實際,便于操作和監督檢查,規范適用的內部管理機制。如制定出臺了《南昌市民政局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南昌市民政局重大項目調度會制度實施辦法》、《“政務公開、服務社會”十八項》、《“政務公開、服務社會”活動獎懲實施細則》、《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失職追究制》、《同崗替代制》、《否定報備制》等40余項規范性文件,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規范管理。同時我局系統還普遍實行“一欄”(《“政務公開、服務社會”十八項》政務公開欄)、“一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兩有”(有舉報箱、有舉報電話和受理人)、“三掛牌”(掛牌上崗、掛牌辦公、掛牌收費)、“八上網”(政策依據上網、崗位職責上網、收費項目和標準上網、服務內容上網、服務標準上網、服務程序上網、服務時限上網、服務紀律上網),切實增強了行為的約束力,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三)創新公開載體,豐富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
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為抓好我局政務公開、事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近年來,我們積極創造條件,不斷創新公開載體,形成公開載體廣范圍、多層次、科學直觀、便于監督的政務事務公開體系。一是加強網站宣傳。今年我局對南昌民政網站(http://mzj.nc.gov.cn/)進行改版,布局更加合理,內容更加豐富,主要開設有工作動態、政策法規、歷史資料、民政業務、民政信箱、政策問答等欄目,并根據工作需要開設階段性工作專欄,如“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專欄等,并設有舉報投訴欄。二是優化“雙微”平臺建設。加強新浪微博、騰訊微博、人民網微博和新華網微博平臺建設,及時發布民政動態、民政要聞、溫馨提示等內容,積極做好微博信息的更新和業務咨詢的回復工作。同時,我局于12月建立微信公眾號“南昌民政發布”,拓寬宣傳渠道。三是落實硬件設施。本著“看得到、讀得懂、留得住”的原則,落實了“一欄、一點、兩有、三掛、八上網”等公開工作硬件建設,繼續做好了局機關、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和局屬各單位的政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公開辦事指南等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我局按照全市統一分類主動公開本機關的政府信息。據統計,2016年度累計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主動公開信息2696條,較去年同期新增584條;在南昌民政網(http://mzj.nc.gov.cn/)主動公開信息4848條,較去年同期增加645條。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也未出現危機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無。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無。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無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6年,我局的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面對新要求和新任務,在民政信息化建設、民政網站建設等方面,還需要不斷完善。我局將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提高全市民政系統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水平。2017年我局將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組織專門培訓,進一步提高信息管理和維護工作人員的水平;二、鼓勵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信息發布與監督,提高信息數量和質量,建立長效監督管理機制。
八、附表
南昌市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6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南昌市民政局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957 |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0 |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件 |
件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645 |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57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2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1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2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2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2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9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件 |
次 |
0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
(二)申請辦結數件 |
件 |
0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
(三)申請答復數件 |
件 |
0 |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
6.申請信患不存在數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件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3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27 |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6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次 |
次 |
2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人次 |
人次 |
60 |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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