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市食藥監局認真貫徹落實《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洪府廳〔2016〕64號),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堅持依法公開、真實公正、講求實效、便于監督的原則,把政務信息公開作為聯系群眾的中樞和紐帶,增強政府部門履職透明度和公眾知曉度,大力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增強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透明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
局領導高度重視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始終把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年初專門召開局務會研究部署,及時調整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局領導任副組長,機關各處室、局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明確由局辦公室負責牽頭落實。制定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方案,并在市食藥監局網站進行公布,明確了重點任務、責任單位和保障措施,以深入開展政務信息公開為基礎,以深化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為核心,狠抓各項工作落實,不斷完善提高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水平,最大限度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強力推進食藥安全監管信息公開
積極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依托“南昌市企業監管警示系統”平臺,建立了覆蓋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食品醫藥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和紅黑名單發布機制。將食品藥品企業行政審批、行政處罰、日常監管信息和企業榮譽信息向社會公開,實施守信獎勵和失信懲戒,引入輿論監督,倒逼企業建立質量追溯體系、追溯制度,促進企業誠信自律。截止2016年底,已發布行政許可信息14100條,行政處罰信息400條,行政獎勵信息190條。落實省發改委《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江西省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實施方案>通知》(贛發改財金〔2015〕1459號)要求,從9月份起,將原來的行政審批事前公示改為事后公開,每周五將本周的行政許可信息在市局政務網站公示公告欄向社會公開,最大限度地縮短了企業的取證時間。公示信息內容包括本周內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藥品零售經營許可、食品生產許可等信息,堅持做到及時、全面、準確地將信息公開。
三、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認真做好政策解讀
以機構改革為契機,積極推進監管網絡全覆蓋和監管職能落實。8月17日,市食藥監局黨組書記、局長唐旭平分析了當前我市食品安全監管形勢與任務,對《江西省食品安全工作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作了詳細解讀,著重講解了市、縣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職責以及可能被追責的情形,強調食品安全監管人員要提高依法履職、盡職免責的認識,切實按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做好監管工作,既不能亂作為,更不可不作為。及時通過本級官方網站向社會發布開發區(新區)委托執法公告、督查基層食品藥品監管履職情況等信息,并通過南昌新聞網運用圖片、圖解等可視化方式,發布專家解讀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開展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進基層、進社區活動信息,極大地增強政策解讀效果。積極回應社會輿論關注,主動增強工作透明度,邀請省市主要新聞媒體,召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新聞通氣會,通報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及案件查處情況,對新聞媒體關注的有關問題作出積極回應,及時向社會公布食品抽驗不合格批次,取得了較好的監管效果,有力推進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四、加強制度建設,積極落實依申請公開
建立以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牽頭部門抓落實的良性工作機制,做到了網站維護、信息發布、數據統計、依申請受理等專人負責,件件有著落。積極發揮市局網站的陣地作用,通過省市媒體、網站平臺,發布各類食品藥品監管信息2180條。積極響應輿論關注,對媒體報道的情況迅速行動,進行深入調查處置,開展專項檢查。重要輿情均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如獲悉媒體報道經營無中文標簽“越南酸奶”情況,第一時間責成屬地監管部門開展調查,組織在全市范圍內進行清查,并部署開展全市進口食品市場清查,共立案3起。根據機構改革監管職能增加實際,認真做好政務信息公開管理和服務工作,明確專人負責,主動做好相關對接,嚴格落實信息公開申請接收、登記、辦理、審核、答復、歸檔等環節的制度規范。截至目前,共受理依申請公開19起,其中:中國南昌網13起、書信6起,均按照流程在規定時限內完成。
五、加強宣傳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與省局聯合開展12331主題宣傳日活動和12331投訴舉報網站上線儀式、食品安全宣傳周啟動儀式和2016年全省安全用藥月啟動儀式暨第一屆藥品安全論壇。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宣傳咨詢活動和食品安全開放日、食品安全校園行、食品安全知識競賽等主題宣傳活動,發放各類宣傳單2000余份,宣傳物品500余件。及時向社會發布野生蘑菇風險預警信息,我市無一例因食用野菜和野生蘑菇中毒事件。今年共接到群眾電話、信(函)、網絡、走訪等各類形式的來電來訪共3927起,受理投訴舉報510起。
一年來,我局在政務公開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和形式不夠全面不夠靈活,有些政務信息公開不夠及時等。今后,我們將按照市政府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和具體要求,結合我局的工作實際,進一步加以改進并抓好落實,保證食品藥品監管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詳實、全面、及時,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南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6日
附件:
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6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2376 |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2 |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件 |
件 |
2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2645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282 |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310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53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0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3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162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6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150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6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19 |
|
(一)收到申請數件 |
次 |
19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13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6 |
|
(二)申請辦結數件 |
件 |
19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19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
|
(三)申請答復數件 |
件 |
19 |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18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1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 |
7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5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2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件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685 |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5 |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2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次 |
次 |
0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人次 |
人次 |
0 |





贛公網安備 36010802000056號
